国际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《国际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杂志》前身为《国外医学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分册》,创刊于1974年,2005年8月改为现刊名,由教育部主管,中南大学主办,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承办。是反映国内外神经病学、神经外科学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动态的医学专业学术期刊。是中国临床医学核心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。刊号为ISSN 1673-2642,CN 43-1456/R,大16开,96页,双月刊,邮发代号42-11。《国际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杂志》以促进国内外学术的双向交流,为中国神经科学走向世界搭建新的平台为宗旨。主要栏目有论著、临床研究、疑难病例讨论、病例报道、专家讲座、综述、文摘等。本刊主编为刘运生教授、杨期东教授,副主编为袁贤瑞教授、肖波教授,编辑部主任为肖波教授,专职编辑2人。每期发行量在国内同类期刊中居前列。本刊信息量大,多年来在采编形式、可读性及学术价值方面深受国内同行的好评和喜爱,已成为他们在临床和科研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专业参考资料。创刊32年来,充分发挥了刊物的优势,所刊载的文章都紧密地结合了临床、科研及临床教学的需要,实用性强,为专家和学者快捷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诊疗新技术、新经验提供了一个最佳窗口,对于推动国际学术交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,多年来一直受到该领域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一致好评。本刊从1999年起即被湖南省宣传部、湖南省科技厅和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评为湖南省一级科技期刊,被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、北京大学图书馆、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评定为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》来源期刊,并被《中国期刊网》、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全文收录期刊,进入中国科学院引文数据库公布的被引频次最高的中国科技期刊500名排行表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